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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子打的借条,装账父亲账户,怎么起诉
释义
    借款人欠钱不还,当事人有借条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和解之后,重新打的借条可以重新起诉嘛?
    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被胁迫打的借条能否撤销
    能。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如果当事人确有被胁迫才出具借条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其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借条。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怎么办?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提示】问:借款合同怎么写?答: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朋友借钱,打的借条过期了,但钱又没还,让她重新写借条,她又一直拖?
    借钱不还,但是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起诉只需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没有借条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是出借人,按借款人要求把一部分钱打到他嫂子账户了,借款人打的借条,现在借款人跑了我能起诉借款人和他嫂子吗?
    如果亲戚借钱不还,出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间内还本付息;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在判决胜诉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纠纷一案,我给别人打的欠条,对方已把我起诉,明天开庭,这种开庭会怎么样?
    当事人因欠钱产生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处理,而法院立案后,和原告被告就欠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安排出庭时间、地点并告知当事人。法院开庭审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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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