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业主商品房的产权内容不包括地下车库。 开发商在进行的车库销售时应优先买给本小区住户.有剩余,可以卖给别的住户。 对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实际中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地下车库是合法建筑,在没有违反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购房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就依约定确权。 2、如果地下车库已算进公摊面积,则由分担这些公摊面积的业主所共有 3、没有列入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4、但须对外开放,业主享有优先购买和租用权。 5、至于地上停车位是谁都不可以出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