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狱期间能离婚吗 |
释义 | 刑拘期间可以离婚。且当事人仅能通过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不在中国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以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羁押犯人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有一方被羁押的离婚案件由被监禁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应经在羁押了,已经不再住所地居住了。所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是很麻烦的。也可以理解成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如果以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就方便多了。一般情况下,是一定移送的。除非双方都被羁押了,则以被告被羁押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1、《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在外地伤人事故可以到本地上法院吗 在外地伤人事故要在当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情况才可以会当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在女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院怎么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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