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狱该怎样办离婚 |
释义 |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 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 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 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没结婚证如何去办离婚 没结婚证夫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如果结婚证丢失,夫妻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补办结婚证后,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2、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到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二、一方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方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办理离婚。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协议离婚,一般认为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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