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机动车在厦门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一) 如果驾驶人在场,厦门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来说,只要驾驶人快速驶离,没有罚款扣分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厦门交警会对你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厦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二)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贴罚单之外,厦门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厦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