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个朋友问关于绿灯斑马线撞人谁的责任,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呢会不会复杂的吗其实并不复杂的,有很多的朋友都想要了解关于这方面,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一些方面考虑,那么接下来, 网 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绿灯斑马线撞人谁的责任。 绿灯斑马线撞人谁的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这里的人行横道当是指斑马线,在车辆通过斑马线时应减速行使。这个是个大前提,是以我国目前的人口素质决定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若因行人在斑马线上遇到 交通事故 ,交警此时拥有很大的裁决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