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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公积金提取 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范围: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 住房公积金贷款 ,无提取 住房公积金 归还 贷款 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 身份证 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 簿或 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 户籍 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 委托书 ;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 公证 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 土地使用权 证)、区县主管部门的批复,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2)大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大修工程费用的 收据 或发票、提取人与原产权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 上海 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 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 公积金 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建造、翻建、大修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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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