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之后派出所出警要钱吗 |
释义 | 1、派出所出警是不要钱的,出警是我国人民警察的职责之一,任何警察,不得已跟出警的理由索取报酬。 2、出警的所需费用是由财政进行支出的,由财政进行保证,任何个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出警费用,如果当事人,发现警察有进行索取报酬的,属于知法犯法,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3、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着下列的职责: 1)预防和制止以及侦查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处理等。 2)人民警察的报酬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支出责任,因此出警的属于人民警察的职责之一,任何警察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当事人或者报警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3)同时如果出现了警察在出警之后收费的现象,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进行投诉。 一、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简易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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