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含哪些 |
释义 |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3、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7、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9、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10、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11、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12、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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