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行使代位权,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有效存在,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和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况下。行使代位权是以债权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