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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生在校监护人与学校的关系
释义
    学生的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其父母或其他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而并非安全保护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监护权将按顺序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律分析
    学生的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其父母或其他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仅具有保护其在校期间安全的义务。孩子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谁来保护我的孩子在学校的安全?
    保护孩子在学校的安全是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该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同时,家长也应该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然而,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针对这些问题,家长和学校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管理和防范。家长可以关注孩子的同学关系,及时与学校沟通,遇到问题及时报警;学校则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校规和安全制度,加强安保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保护孩子在学校的安全需要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则应加强安全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的安全成长。
    结语
    监护人不仅是保护孩子在校期间安全的义务,还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需要得到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因此,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而学生的监护人则是其父母或其他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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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