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不得超过三次。道路运输车辆或者驾驶人在十二个月内,因超限超载被有关部门查处三次以上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经营许可或者收缴道路运输证,货运标志牌。 法律客观: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 (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 (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