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