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脚第五跖骨骨折工伤如何认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右脚第五跖骨骨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提出的,个人及时进行申请,认定后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一、工伤赔偿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赔偿的赔偿流程如下: 1、报案。 (1)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案; (2)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2、就诊。保存好以下材料,以便作为证据主张工伤赔偿: (1)病历须保存好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须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用药须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4)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5)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须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需要注意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3、办理工伤申报、理赔手续。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的资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完整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1)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员工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是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办理社保申领待遇手续。 5、赔款到帐。 (1)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 (2)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三、工伤治好后超过一年还能做工伤鉴定吗 无论是工伤发生后还是工伤治疗后,一年以上不能进行工伤鉴定。自工伤发生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工伤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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