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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哪些种类
释义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
    1、罚金,要求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缴纳国库。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被判决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公共职务担任权等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要求被判处把违法所得、犯罪工具或是与犯罪有关的财物依法没收。
    罚金的三种适用方式:
    1、选处罚金
    2、单处罚金
    3、并处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
    1、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并处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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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