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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南京医保卡余额怎么样转给家人
释义
    1 .打开“我的南京”App,找到“智慧人社”,进入页面后在“社会保险”一栏中找到“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有一项业务是“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
    2. 点进以后即可输入转入人的信息。亲属类别中有五个选项,分别是父亲、母亲、儿子、女儿、配偶。要注意的是,转出人和转入人都必须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 记者进行了尝试,选择亲属类别,填写转入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转入金额。
    4. 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转出人须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整个过程仅需要1分钟不到,即可完成。
    5 .在完成转入后,记者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有了减少,而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中余额有了相应增加。个人账户的转移,每年不计办理次数。
    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第二次及以上办理“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到线下办理,并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除了线上办理,还可以在线下办理。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或各区医保中心柜面办理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办理时需同时提供转入人医保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同样需签署直系亲属关系“个人承诺书”。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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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