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恢复驾驶资格什么意思 |
释义 | 恢复驾驶资格主要是指驾驶人因违章被扣满12分后,通过相应的考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 驾驶证的分类是:现行的驾驶证分为以下几类:A1驾驶证、A2驾驶证、A3驾驶证、B1驾驶证、B2驾驶证、C1驾驶证、C2驾驶证、C3驾驶证、C4驾驶证、C5驾驶证、D驾驶证、E驾驶证、F驾驶证、M驾驶证、N驾驶证、P驾驶证。 一、驾驶证注销后如何恢复驾驶证 驾驶证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 1、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在补交体检证明后恢复驾驶资格; 2、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未换证被注销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恢复驾驶资格;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需要重新考试全部科目后恢复。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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