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军人婚礼需要哪些程序? |
释义 | 军人结婚需办手续,包括准备结婚报告、申请结婚登记表,进行政审函调,开结婚介绍信,拍照片,携带身份证件和介绍信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登记条件包括年龄、自愿、无配偶、非直系血亲关系等。准备的证件包括户口薄、身份证、签字声明、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告知理由。 法律分析 一、军人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登记前准备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二、军人结婚证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三、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军人结婚程序: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结语 军人结婚的手续相对繁琐,需要提前做好准备。首先,要打一份结婚报告,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然后进行政审函调。还需开具结婚介绍信,拍摄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条件包括年龄、自愿与无配偶、亲缘关系、健康状况等。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签字声明以及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办理时限根据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证件并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