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没有规定待岗的生活费,但规定了待岗的工资,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待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有关规定来处理。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