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员工可以按以下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1、跟公司协商 为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员工可以先试试跟对方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2、找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一般是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要先搞清楚缴纳社会保险的机构,若是在市社保局缴纳,则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若是在区县社保局缴纳,则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 不确定去哪里举报投诉的,可以咨询下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3、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因为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去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劳动仲裁还是解决不了的,那么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