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并购后如何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
释义 | 企业并购时,可以选择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时,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鼓励未聘人员创业性就业,提供一定的创业期和保险待遇;国有企业职工可以选择内部退养;其他职工安置模式包括转移就业、培训安置和开发安置。 法律分析 1、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鼓励未聘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本人要求从事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其间工龄照算,不计入待岗时间,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创业性就业政策给予创业者一定的过渡期,期满后可以办理重新上岗或办理辞职、调动手续。 4、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退养。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发生内退生活费。 5、其他职工安置模式。主要包括: 一是由地方组织富余职工进行同工种转移或向外安置就业; 二是培训安置,即为暂时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富余职工设置“培训岗”,使其在一定期限内每月享受社保和基本工资,并为其提供培训机会,为再次竞争上岗提供条件; 三是开发安置,即兴办第三产业促其就业。 拓展延伸 企业并购后的人力资源整合与员工职业发展 企业并购后的人力资源整合是一个关键的管理挑战。在并购过程中,合并双方的人力资源部门、政策和流程是必要的。首先,需要进行员工调查和评估,以了解各个部门和岗位的人员情况和能力。然后,制定合理的人员安置方案,包括内部调动、岗位重组、培训和外部招聘等。同时,要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激励他们在新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解决员工的疑虑和不安,加强组织文化融合,促进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通过综合考虑人力资源整合和员工职业发展,企业并购后可以实现更好的组织效益和员工满意度。 结语 在企业并购后的人力资源整合中,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安置方案,包括留用原企业职工、经济性裁员、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退养以及其他职工安置模式。同时,要进行员工调查和评估,了解各个部门和岗位的人员情况和能力,并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在新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解决员工疑虑,加强组织文化融合,促进员工忠诚度和归属感。综合考虑人力资源整合和员工职业发展,可实现更好的组织效益和员工满意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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