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告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继续,人民法院应当就这部分诉讼依法作出裁定,允许原告撤回该诉讼,反诉部分应继续审理并依法判决。反诉有自己的独立性,反诉是一种诉讼,属于被告提出的单独的诉讼请求,反诉请求的提起还要求被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也需要按照起诉的基本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反诉提起后,不会因为诉讼的撤回而消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反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虽然本诉与反诉两者之间具有牵连性,但是两者之间又是相互独立之诉,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依存性,本诉与反诉具有程序上的相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