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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释义
    1、借钱不还,担保人当然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借钱之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之前设定的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3、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要看设定的具体担保方式。
    一、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一般保证担保的人,如果是没有约定范围的话,保证的人就要承担这个债务的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保证是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的保证。这么来说,如果借款人还不上款的话,那么担保人因为合同上约定了,就必须替借款人履行和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和借款人为连带责任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款,也可以找担保人还款,而且担保人和借款人都不可以拒绝债权人。
    二、担保人在被起诉前将房产卖掉法院还会追究房产吗
    有可能追究。一、依据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条款约定,在债务人不能按期清偿主合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对债权人负有替代偿还的责任。二、若已经出现了需要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事实,在承担责任之前,担保人为了逃避担保责任而将房产卖掉,担保人的责任并不能免除。如果担保人的转卖房屋行为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转卖房屋的行为。三、如果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的房屋并做了登记,担保人是无法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同时,未经债权人的同意,转让房屋之行为不发生效力。
    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还款
    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只有在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之后,保证人才会还款。但是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向保证人索要债务。而我们通常签名的保证书都是连带保证,所以债权人只要借条到期就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但是在欠条到期后6个月内债权人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保证责任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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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