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规范的 欠条写法 : 欠条 中理应有下列事项:“欠条”名称、 欠款 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标题名称应在纸张最上方中央,然后紧接着是正文内容,尽量不要标题和正文之间留下过多空白,以免内容有所增改。 欠款人即是指 债务人 ,被欠款人即是指权利人。欠款人名称与被欠借人名称应与 身份证 上的名称相一致,谨慎起见应该附上身份证信息在名称后面。 欠款事由是指出于何种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款,常常是因为 买卖合同 关系、 借款合同 关系、 承揽合同 关系、 运输合同 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 欠款金额应注意小数点的位置,切记应在金额后面附上数字大写,以防止今后金额被篡改。 欠款日期和还款日期根据需要来确定,日期也尽量大写, 诉讼时效 需要根据还款日期来计算。 利息往往是被欠款人比较关心的,所以应该明确写明利息是多少,如若没有利息的明确约定法院将不得支持利息的诉求。 欠款人最终签字按手印,以增加 借条 的真实性,因为手印中的DNA是独一无二。 开具时期往往和欠款日期是同一天,但有时也不一样,最好是 债务 应当履行当天便开具借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