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护士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看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医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生或者护士有重大过错的,医疗机构可以医生或者护士追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手术事故医生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医院方面存在失职行为,对于医生来说自己也是肯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是首先医生是属于职务行为,所以主体责任可能在医院,之后是可以通过内部惩罚方式对医生的行为进行追责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有泄露隐私等行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中医院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中医院的民事责任一般有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其中,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双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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