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可以迁移到别的农村吗 |
释义 | 农村户口从一个地区迁往另一个地区,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迁户口申请步骤: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可以迁移到别的农村,但必须对方同意。办理迁移户口手续如下: 1.迁移户口时,当事人需提出申请。 2.当事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 3.需经过户口本所在地村或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受地的村或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受的意见。 5.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所需的资料到户口迁移地的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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