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拆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拆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拆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或自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在拆迁租赁房屋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在拆迁租赁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拆迁不必然解除租赁关系。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关系存续与标的房屋的存续密切相关,标的物灭失,房屋租赁关系同时归于消灭; 2、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才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3、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没有解除租赁关系,也没有达成安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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