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下载“浙里办”APP,进行实名登记,搜索“生育登记”; 2、确定授权信息进入下一步,上传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本等基本信息; 3、提交后等待回访电话,确认信息后就会收到成功短信; 4、再次登录“浙里办”进入生育登记,这时候已经显示“已通过”,点击下载服务单; 5、下载电子版服务单后找一个打印机将其打印出来就可以去医院使用了。 《浙里办》服务对象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常住的夫妻,计划生育首胎和二孩的,只要还未办理生育登记的无需再到政府部门申请登记,可以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具体操作需要查看相关程序。填写的生育登记信息在初审通过后,填写人能在3个工作日内查询到或收到是否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结果状态通知。符合政策的,签发“电子生育服务证”,填写信息不符的或无法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的,不能进行生育登记。针对未能在网上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可直接到夫妇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 准生证的用途包括: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生育服务证来启动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妇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