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公民国家赔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受国家权利侵害的公民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包括如下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在执法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且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一、刑拘错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是为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措施。被刑拘后,家属应当尽快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公安侦查有可能出现差错,刑拘错了的情况也是会出现的。这时应当如何应对呢?刑拘错误要分为两种,一是程序错误的必要刑拘,二是事实错误的刑拘。程序错误的刑拘是,确有刑拘必要的嫌疑人或被告出现超期刑拘或是以其他方式变相刑拘,办案机关未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等情形。如出现该类情况,建议与律师及时沟通处理。如出现事实错误的刑拘,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给公民造成人身、精神损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专门处理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赔偿,可按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要求。 二、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联系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三、人民法院不能做为死刑复核赔偿义务机关吗 死刑复核法院能做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死刑复核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权益的,可以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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