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解决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通过的途径分别有: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行政合同中,一方违约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