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算,被害人在合理的请求赔偿的范围内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不属于敲诈行为。至于赔偿的金额具体多少,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一、刑事谅解书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二、有刑事谅解书就不能坐牢吗? 不是,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很多家属在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的时候都要求加上一句“自愿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不用坐牢了。但是,事实上刑事谅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礼道歉等方式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以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诉讼制度,该制度强调加害人与被害人的主导作用,旨在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即“赔偿换取减(免)刑”,其理论基础是“恢复正义理论”。它与刑事和解不同,刑事和解强调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主体地位,旨在实现国家与被告人利益的平衡,即“认罪换减(免)刑”,其理论基础是起诉便宜主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