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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无效。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民法典》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一、买房中介给的定金合同有效吗?
    有效。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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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