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职场中发生工伤后进行索赔? |
释义 | 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工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可向雇主索赔。雇佣关系的认定应考虑合同和实质要件,包括是否有雇佣合同、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和是否为雇主委托的人所选任。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但雇员仍可向雇主索赔。 法律分析 一、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工伤如何索赔 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雇员受伤后,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可以向雇主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如何认定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 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 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 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 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 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雇员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雇员可以向雇主索赔。 结语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雇员可以向雇主索赔。雇佣关系的存在需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包括订立合同或协议、提供劳务和支付报酬,以及存在雇主的控制和监督。然而,雇佣关系并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工伤保险。因此,雇员在发生意外工伤时应向雇主索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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