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亲属回避范围包括凡属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亲属权的规定包括亲属权是以由亲属关系而得享有的利益为内容,以具有亲属关系的人为客体的。亲属权是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享有的权利。亲属权也具有专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