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时,获得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的方法如下: 1、双方均为合伙人的,可以协商转让,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2、一方为合伙人的,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将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给另一方,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同意该合伙人退伙以及削减部分财产份额。《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