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时分割共同创办的某项业务收益,应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来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共同性、个人劳动成果及产生时间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议处理;协议没有达成或者协议不成立的,适用本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夫妻一方经营、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根据其共同性、个人劳动成果及产生时间等因素,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拓新的经营性财产,应当根据一方劳动和贡献等情况,确定财产权和分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