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一、交强险是由谁赔偿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要根据情况决定: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出保险公司责任限额范围部分,应按行为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责任主体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 交强险要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二、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 1、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应该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在保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三者险也不足赔偿,作为司机车主需要承担其他部分的赔偿义务。 三、摩托车撞了人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依法需要投保交强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他人的损害,那么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通常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的,那么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此外,不足的部分按具体情况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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