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重疾险时,如何避免被“搭桥”这种拒赔理由所困扰?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拒赔理由主要包括未披露既往病史、患有其他重疾或合并症、患病时间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其中,“搭桥”是指保险公司将未确诊的疾病与已确诊的疾病“搭桥”,拒绝赔付。保险公司对于“搭桥”的定义、认定标准并不统一,消费者应当注意保险合同中有关“搭桥”的定义和说明。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避免出现未披露既往病史的情况,以免因此被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保险人对于已知的或者应当知道的可能影响保险事项的信息,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谎报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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