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保险公司拥有拒绝赔付的权利,但要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情况,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但如果投保人未告知的情况与事故无关,或者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未要求告知,则保险公司拒赔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如果保险人在核保时没有要求投保人告知重要情况,投保人未告知的情况与保险事故无关的,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的未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综上所述,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但保险公司也要在核保时要求告知。如果保险公司在未要求告知的情况下拒赔,投保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