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1、挪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的本单位资金金额,且超过三个月没有还的;2、挪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并且用来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五千元到二万元以上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并且用来进行非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