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6、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7、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