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服务区是怎么承包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承包高速公路服务区又称“民建民有民营服务区”。 这种模式市场化比较彻底,政府可以不花一分钱,直接对服务区的建设经营进行配套招标,吸引民间投资,进行建设与经营,在一定年限后(一般为20年),官方将服务区收为国有,经营业主退出。这样既不占用财政经费,又有效调动了民资对高速公路的兴趣,同时由于资产在经营期限内归经营者所有,也会得到妥善维护与发展,实现了效益与资产保值“两手硬”。 中国高速公路服务区一般都以50公里为标准间距设置,在进行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时一般采取成对设置的方法,即道路两侧各设1 处服务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义词高速公路服务站,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枢纽,全国高速公路服务服务枢纽。 早期高速公路服务区都是由交通厅或交通厅委托的高速公路建设部门投资建设,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经营管理的。但是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分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与管理已经有了几个典型的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人、非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四条 车辆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轿车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应系安全带。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第五条 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时,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时速行驶。 第六条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 第七条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八条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右侧或中间的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或者需要超越前车时,可以变换到左侧的车道上行驶,通过障碍或者超过前车后,应当驶回原车道。禁止车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车辆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第九条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掉头、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带,不准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准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第十条 车辆行驶中,除遇有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后需重新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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