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大兴区异地身份证办理 |
释义 | 办理条件:1、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半年以上的26大省份户籍居民;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26大省份包括: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北京已于2016年9月20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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