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是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鉴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几天能出来 一般交通事故的尸检报告不会超过20天就可以出来。 通常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如果是尸体检验,则必须要在死亡当日起3天之内完成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与检验、鉴定机构明确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时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可超过20天。 如果出现超过20天的情况,则应该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进行批准,但最长不得可超过60天。 此外,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和鉴定,应该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当日起3天内完成委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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