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判定 |
释义 | 1、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具有哪些构成要件 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