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置 |
释义 | 一、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行为表现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所谓违反海关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了《海关法》及国家其他有关禁止淫秽物品进出口的规定,如1982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及海关总署的《关于查禁淫秽物品进出口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方式,躲避海关对其所运输、携带或邮寄的淫秽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行为表现有以下几种: 1、采取绕过关口形式,不经过海关或边防检查站,而将淫秽物品非法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 2、采取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不如实申报等手段欺骗海关检查人员,蒙混过关; 3、通过海、陆、空等运输线邮寄而逃避海关监管。如果行为人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即使违反了海关法规,并且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对所携带物品进行如实申报的。就不应以该罪论处。 二、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一)情节较轻的量刑幅度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以上至100盘(张)的; 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至200盘(张)的; 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至200副(册)的; 4、走私淫秽照片、画片500张以上至1000张的; 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二)情节较重的量刑幅度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是指:走私淫秽物品在上述规定的最高数量5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5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运输车辆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一般情节的量刑幅度走私淫秽物品在“情节较轻”一节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5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非淫秽的影片、影碟、录像带、录音带、音碟、图片、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的,依照刑法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武装掩护走私淫秽物品的,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以上是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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