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股票向公众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三千万元; 3、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原有企业依法改建实施后新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持有股份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上。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