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物业,是指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服务经营化的各类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生活区、写字楼、商场、商厦、工业区等建筑物及其设备设施与占地。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依法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依照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委托合同,对房屋建筑及其供暖、供水、排水、环境绿化、环境卫生、小区道路、休闲娱乐设施、保安和环境容貌等进行的维修、养护、服务和管理。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地产物业管理经营活动和实施物业行政管理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