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是否需要提供诊断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而,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则可以免除这一要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理赔,应当提供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3.《重大疾病保险特别约定》中可能会包含明确规定不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的条款。 因此,被保险人在申请重疾险理赔时,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看是否有规定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如果合同中规定不需要提供,则可以省去提供诊断证明的步骤。如果没有规定,则需要准备相关证明,以确保理赔申请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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