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后原有的社保和医疗保险不会因此而自动转移。如果军人需要继续享受前配偶的社保和医疗保险,需要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约定,或者在离婚后重新参保。此外,如果前配偶已经去世,军人也可以申请死亡抚恤金和抚恤金丧失家庭支持费等福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十四条: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社会保障法》第三十五条:军人为家庭成员参加军人社会保险,实行家庭成员自愿选择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社会保障法》第三十八条:死亡军人的家庭成员享受死亡抚恤金和抚恤金丧失家庭支持费等福利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